根据环保护部第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和要求。现对《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新市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报告》进行全本公示,以便让社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新市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绵竹市新市工业开发区
建设规横及主要建设内容:龙蟒磷化工现拥有80万吨/年磷酸盐生产装置及配套1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和60万吨/年硫酸生产装置。
项目状态:
(1)《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9.4;
(2)《关于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省环保厅,川环审批[2009]330号,2009.6.8;
(3)《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四川省环保厅,川环验[2013]301号,2014.1.8;
(4)《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灾后异地重建50万吨/年磷酸盐基地技改项目(6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批复;
(5)《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9.4;
(6)《关于德阳龙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川省环保厅,川环审批[2009]329号,2009.6.8;
(7)《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术项目(一期30万吨/年硫磺制酸装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四川省环保厅,川环验[2013]300号,2014.1.8;
(8)《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灾后重建磷化工基地配套2×30万吨/年硫酸综合利用技术项目(二期30万吨/年硫磺掺烧亚铁渣制酸装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四川省环保厅,川环验[2015]094号,2015.4.1;
(9)《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盐及合成氨节能技术改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10)《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盐3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16.10;
(11)《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盐3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专家审查意见》,2016.9.31;
(12)《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6万吨/年改1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2016.10;
(13)《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氨6万吨/年改10万吨/年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专家审查意见》,2016.9.31;
目前该项目为正常运行。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信息公告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E-mail、信函或者其他形式提交意见,提出关于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主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彭桂林 电话:13550628853 邮箱:861797141@qq.com
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